师资与博士后管理岗
一、国(境)内外访学
(一)国(境)外访学程序
1.个人申请。按学校当年所发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申请人系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须提供培养单位为其出具的同意访学相关证明。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其中: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须经学校组织部门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人事处。
3.资格审查。人事处汇总申报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及资格条件。
4.研究决定。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政府公派的须经上级批复)。
5.办理手续。
(1)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国际交流处网站下载);(2)办理护照和签证等出国手续(详询国际交流处);
(3)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交至行政楼606;
(4)凭签证复印件、邀请函(翻译成中文)或录取通知书、校内审批同意流程打印版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访学时间参照出入境记录时间。
(5)登陆GS系统提交借款单,申请借支资助经费的1/2,摘要填写:国家/山东省/学校公派访学项目,三级审批进行提交。
(6)访学资格有效期内离校访学。
6.访学期满回校上岗。
访学人员按时回国后,一周内到所在单位报到上岗,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回国上岗工作证明》,注明出、回国时间,留学研修任务完成和回国工作安排情况;
(2)护照复印件(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回国入境日期证明);
(3)留学研修证明、研修成果报告和留学总结、访学证明等书面材料;
(4)出国留学研修档案材料:《任务批件》及公派出国留学审批表、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二)国内访学程序
1.个人申请。按学校当年所发通知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申请人系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须提供培养单位为其出具的同意访学相关证明。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其中: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须经学校组织部门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人事处。
3.资格审查。人事处汇总申报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及资格条件。
4.研究决定。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政府公派的须经上级批复)。
5.办理手续。
(1)凭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2)访学资格有效期内离校访学。
6.访学期满回校上岗。
访学人员按时回校后,一周内到所在单位报到上岗,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回校上岗工作证明》,注明访学起止时间,研修任务完成和回国工作安排情况;
(2)《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或访学证明材料;
(3)访学总结、研修成果报告等书面材料。
二、学历教育
(一)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研究生学历教育审批表》、《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博士后进站人员审批表》,于每年9月15日前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批。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师资培养计划及选派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人员及培养类型,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须经学校组织部门审核(辅导员岗位人员须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和备案。每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下年度报考研究生申请人名单报人事处审批和备案。
3.办理手续。经各单位批准的报考人员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二)备案程序
1.博士后出站人员应办理:
(1)到所在单位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2)凭博士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B5复印)及出站证明到人事处登记;
(3)本人及时向培养单位落实博士后档案材料(包括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尽快转递人事处,以便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2.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应办理:
(1)到所在单位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2)凭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
(3)本人及时向培养单位落实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包括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尽快转递人事处,以便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3.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应办理:
(1)到所在单位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2)凭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
(3)本人及时向培养单位落实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包括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参加研究生单独考试的,学历材料中还应有专家推荐表),尽快转递人事处,以便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4.各类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工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教育学硕士、体育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办理:
(1)到所在单位登记;
(2)凭硕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
(3)本人及时向培养单位落实学位档案材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括学位课程进修成绩单、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单、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其他申请硕士学位:包括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工程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工程硕士研究生鉴定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尽快转递人事处,以便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5.成人教育学历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学历人员(包括自考、电大、函授等)应办理:
(1)到所在单位登记;
(2)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
(3)本人及时向培养单位落实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获得其他学历的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尽快转递人事处,以便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一)个人申请。拟来访人员与我校有关学院和指导教师联系,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二)学校审批。同意接受访问学者的学院将申请表报人事处审批。
(三)报到缴费。经学校审批批准后,访学人员到学院开具接收函,将接收函交到人事处后,到财务处缴纳访学费用,并到相关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四)制定计划。指导教师、相关学院及访问学者共同制定一年的工作计划书,并于报到两周内报人事处备案。
(五)中期考核。访学半年后,指导教师、相关学院安排中期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六)期满考核。访学结束前,指导教师、相关学院安排期满考核,填写鉴定表,经人事处审核后发放结业证书。
四、博士后进出站
博士后进站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与合作导师达成意向,向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山东科技大学拟进站博士后申请表》,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
(二)设站学院考核。流动站组织5名以上相关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进站考核,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评议表》,考核通过者办理进站手续。
(三)学校博管办审核。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站申请,按照中国博士后网站的要求注册、登录、下载相关表格,向博管办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网上系统填写、审核后,打印,带校验码)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加盖学院公章,院长签字)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盖章,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由申请人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填写并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统招统分者,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的复印件(需加盖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的章印))
6.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还需下列材料:
a.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b.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c.联合培养协议书
(四)国家或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网上审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打印《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学校博管办将向申请人及相关流动站发放进站通知。
(五)签订协议。学校与博士后签订《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一式三份)。
开题程序
(一)博士后本人提出研究计划。博士后进站两个月内,必须在设站单位作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送博管办备案。
(二)合作导师及设站单位同意。
(三)提交材料。《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山东科技大学企业联合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一式两份)
中期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进站满一年)。如实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山东科技大学企业联合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提交所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
(二)设站学院考核。设站学院组织材料审查,形成考核意见,材料报博管办。
出站程序(进站满2年)
(一)出站准备。博士后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向设站学院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两份)并向学校提出出站申请。
(一)设站学院考核。设站学院组织至少5名专家进行答辩考核,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专家评价意见(出站)》并报博管办审核。
(二)提交材料。符合出站条件的博士后,完成出站报告后,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出站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4.《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5. 博士学位证复印件
6. 超过3年的提交超期说明及证明材料
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出站(以下材料均一式三份):
1.《山东科技大学企业联合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2.《山东科技大学企业联合博士后研究工作专家评价意见(出站)》
3.《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情况登记表》
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学校)
5.《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工作站)
6.《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7.《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三份)
五、社会实践
(一)个人申请。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前,各单位要提出明确任务,教师本人指定具体的实践锻炼任务书。
(二)单位审核。经所在单位审定后与实践单位签订《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任务书》、《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协议书》,任务书经本人及所在单位、实践单位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报到备案。实践锻炼结束后,教师个人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锻炼工作总结,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鉴定意见表》,由实践单位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鉴定,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