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招募遴选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相关专家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及需求专业

本次评审专家招募分为以下三类:

(一)人才项目评审专家。该类专家主要参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和人才称号推荐选拔评审工作。

需求专业方向:工程技术类、经济类、教育类、卫生类。

(二)服务基层活动专家。该类专家主要参与在我市开展的省、市级专家服务基层活动。

需求专业方向:工程技术类、经济类、卫生类、农业类。

(三)境外职业资格认可专家。该类专家主要参与我市境外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需求专业方向:工程技术类、经济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业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4.自愿参加评审活动,遇有需要,能及时处理好本职工作,准时参加评审。

5.无违法违纪等不适合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况。

(二)业务条件

1.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在本系统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2.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3.熟悉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评价步骤等。

4.境外职业资格认可专家须具备海外工作经验,持有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境外职业资格有关情况,可不具备境内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程序

本次推荐报送评审专家不设名额限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注明申报专家类别。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推荐至学校。请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申报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dust.edu.cn,《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申报表》纸质盖章版交至行政楼606室。报送时,《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申报表》、佐证材料需按照专家类别分类汇总、每位专家的佐证材料需单独一个文件夹,并以“专家名字”命名。

(三)呈报材料。学校审核材料,并报送青岛市人社局。

(四)审核入库。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工程技术、经济、教育、卫生、农业类别进行遴选,每类入选专家不超过50人。入选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纳入青岛市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库,并颁发“青岛市专业技术评审专家”证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入库专家参与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等活动,并给予一定劳动报酬。

联系人:尚军 联系电话:0532-86057130


人事处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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