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科筑峰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山科大党发〔2026〕5号)、《山东科技大学卓越人才荟萃工程实施方案》(山科大党发〔2026〕5号)、《山东科技大学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2023-2028)》(山科大发〔2023〕36号)、《山东科技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山科大发〔2024〕7号)、《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4〕26号)等文件规定,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定位,现就做好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优化结构,自2026年起,除公共基础课教师外,各教学科研单位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后经历,或取得世界排名前200、自然指数前100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水平不低于2025年标准。严控硕士初级岗位招聘计划,不安排管理岗招聘。
2.加大博士后人才储备力度。各单位将师资博士后、全职博士后与人员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统筹规划、同步招聘,充分考虑学科交叉融合等发展需求,积极扩大博士后招聘规模。
3.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招聘计划重点向“811”项目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培育建设学科、扶持储备学科倾斜。
二、申报范围
各教学、科研、教辅及设有教辅岗位的单位(部门),学生工作处统一提报辅导员招聘计划。
三、编制计划要求
1.计划包括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及博士后。公开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招聘岗位为中级岗位;公开招聘的硕士毕业生,招聘岗位为初级岗位。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将博士后招收一体化考虑,将优秀博士毕业生纳入全职博士后队伍,作为师资储备。2026年师资博士后完成目标任务正常出站入职的占用单位招聘计划。教学科研单位编制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时,须明确提出拟招聘人员科研成果要求。
2.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精准编制计划。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本单位师资队伍的现状做深入分析,紧密结合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编制招聘计划。招聘需求的学科专业要与学校研究确定的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方向一致,不得跨学科、专业编制招聘计划,名称要准确、规范,原则上应按照一级学科填报,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适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及代码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如岗位确实有特殊要求的,应充分说明理由。
3.坚持岗位管理的原则。各单位编制招聘计划时应统筹考虑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单位空岗等情况,科学合理使用空岗数量;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招聘需求应包含在招聘计划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并在申报计划中标注清楚。对于承担学科专业建设的院系,可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按规定自主申报招聘计划。对以承担公共课教学为主的教学单位应根据近3年教师所承担本科生平均工作量情况是否达到分类管理标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科研单位可适当编制用人计划。各教辅及设有教辅岗位的单位(部门),依据工作职责、现有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填报教辅人员招聘计划。为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等相关学科所属学院,应充分考虑师资储备,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单列申报。
4.为加快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申报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时,需将具有国(境)外背景的指标单独列出,且该指标不低于总指标60%,其中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总指标40%,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国(境)外背景指具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计划为2026年全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各单位申报计划经研究后报人事处。招聘计划数、学科专业等事项一经批准不再调整。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人计划申报工作,结合学校整体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重点,科学制定本单位2026年进人计划和未来五年的引才规划。认真编制本单位《2026-2030年人才引进规划》(见附件1),并提交《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在填写《申报表》时,招聘岗位按照急需紧缺程度依次排序,教学科研单位要在备注中填写拟招聘人员科研成果要求。各申报单位于3月8日前将《申报表》、《规划》报人事处(行政楼606室,联系人:尚军,联系电话:86057130,申报表电子版发至办公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2030年人才引进规划》
附件2:《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人事处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