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1-12浏览量:


上一篇:关于工作人员2023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教职工网上办理个人事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532-86057131

传真:0532-86057131

邮箱:rsc@sdust.edu.cn

版权所有©山东科技大学人事处  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编266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