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1.如何办理异地转诊手续?
答:参保人若病情复杂危重,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确需转往异地更高水平的医院住院治疗的,可以到我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院医保办申请,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医院医保办同意后,将转诊审批表图片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不需要参保人再跑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任何手续。
转诊手续办理完结后,参保人可以到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刷卡联网,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即时结算费用。
2.哪些参保人可以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报备?
答:( 1 ) 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 2 ) 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 3 ) 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报备手续,住院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3.我已经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报备,可以回青岛住院吗?
答:可以的。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报备,可以在居住地具有异地就医联网资质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刷卡联网结算;暂时回青岛临时居住若需住院治疗,也可以在我市医保定点医院刷卡住院。
4.哪些参保人可以办理临时异地就医报备?
答:( 1 )异地急诊转住院。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急诊转住院治疗。
( 2 )回户籍地治疗。本市各类参保人员因病需回户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的门诊大病治疗。
( 3 )异地未转诊住院治疗。参保人不符合以上异地就医申报条件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报备手续,住院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5.在外地突发疾病,应该怎么联网结算?
答:参保人在外地突发急病需住院治疗的,可以通过“青岛人社”手机APP或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ybj.qingdao.gov.cn)上传异地联网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社保卡照片。图片上传后,一个工作日内跟踪“医保审批查询”,急诊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到就诊的医院刷卡办理联网手续。出院时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怎么办理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答:( 1 ) 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报备信息上传国家或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 2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已开通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管理服务规范。
( 3 )参保人出院时,医疗费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 4 )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结算单、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交付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