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编教学工作量
1、个人填报《山东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单位,第15周前;
2、所在单位审核统计填报《山东科技大学教师定编教学工作量汇总表》书面和电子表各1份(发送人事处邮箱),并将审核后签字盖章的《山东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交人事处,第16周前;
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查,第17周前;
4、人事处年底核算各单位教学空岗费,核发当年校内岗位津贴,第18周前;
5、二级学院制定分配办法,发放教师超课时酬金,年度结算。
二 外聘和返聘教师教学工作量
1、个人填报《山东科技大学返聘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明细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单位,第15周前;
2、教学单位审核填报《山东科技大学外聘返聘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书面和电子表各1份(发送人事处邮箱),
第16周前;
3、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查,第17周前;
4、人事处半年核发各单位外聘和返聘教师课时酬金,第18周前;
5、二级学院发放外聘和返聘教师课时酬金,半年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