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户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户于2019年9月26日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次办好”服务。现将我校工作人员落户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招聘聘用、调动、人才引进工作人员
二、申报流程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申报人员经单位授权后可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通过网上办事的人才引进栏目在职人才引进模块申报。网上申报后,个人可上网查询办理进度,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操作如下:
(一)打开浏览器,输入青岛人才网对应的门户网址(http://rc.qingdao.gov.cn)。

账号说明:
如果未进行注册,请点击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见青岛人才网注册登录用户手册)
如果已注册账号,请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单位将个人账号开通权限后,即可进行业务申请。
(二)业务模块进入

1.登录成功后,在门户网站选择网上办事-人才引进 –在职人才引进。
2.在职人才引进落户个人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3. 在职人才引进落户申请界面操作说明
(1)基本信息页面
点击【申请】按钮,进入在职人才引进落户申请页面。如图:

①填写基本信息:
在基本信息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系统会默认自动加载个人注册相关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等)

如果落户人才类别选择“学历学位人才”,系统校验有没有进行学历认证,若没有,则给出提示:

选择“确定”,跳转学历认证申报界面。如已经进行了学历认证,系统会自动加载出学历相关信息。
②填写学习简历信息
a.新增
点击学习简历列表【新增】按钮,可添加学习简历信息填写学习简历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图:

b.修改
选中一条学习简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后点击【保存】。如图:

c.删除
选中一条学习简历,点击删除。如图:
③填写工作简历信息
a.新增
点击工作简历列表【新增】按钮,可添加学习简历信息。填写工作简历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图:

b.修改
选中一条学习简历信息,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后点击【保存】。如图:

c.删除
选中一条学习简历,点击删除。如图:

④上传附加材料
a.新增
点击附件列表【新增】按钮。选择附件类型,点击“浏览”选择要上传的附件材料。点击【保存】。如图:

b.重置
点击【重置】按钮,可继续上传其他附加材料。如图:

c.复用

如果在系统中已上传附件,附件列表会加载出附件信息,点击【保存】即可保存附件,无需重复上传。
⑤点【保存】按钮,保存已填写基本信息。如图:

⑥提交审批
信息确认无误并保存后,勾选“同意”,点击【提交审批】按钮,

如果材料未提交完全,会有提示:

如果附件上传完成,落后区或者市集体户,会弹出承诺书

选择同意后点击【提交审批】。
4.查看审核状态
查看
提交审批后,可在申请信息列表查看当前审核状态。如图:

生成材料
提交审批后,可在根据不同审批状态申请信息列表,生成人才引进申请表、承诺书。
审核通过
如果审核通过,请点击列表上方连接查看公安落户指南。不可再次进行落户申请。
审核不通过
如果审核不通过,可点击【新增】再次进行申请。
返回补充材料
如果审核状态为“返回补充材料”,请点击【修改】,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数据后再保存、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已取得房产证,落户不允许落到单位集体户上
(二)已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无房证明上显示有房产信息,能否落户须咨询当地派出所。
(三)线上申请审批结束后,还需到保卫处户籍科(南门东侧二楼)开具落户介绍信,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子女能否随迁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四)落户后户籍活页本人留存即可,如有需要用户口时,到南门东侧二楼的户政科借首页复印件配套使用。
(五)所有申请学历人才落户的人员,都必须先进行:青岛人才网→网上办事→人才服务→青岛人社学历汇审核。如果从未进行过学历汇审核,通过学历落户的个人在网上申请人才引进过程中,系统也会自动提醒要做学历汇审核。
附1:西海岸新区(东区)分局及各派出所户籍业务电话:
开发区分局:66581127
长江路派出所:66581518/08
薛家岛派出所:66581558
黄岛派出所:66581608
红石崖派出所:66581688
灵珠山派出所:66581678
辛安派出所:66581638
附2:学校集体户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